一九四三第 12 章 章節

是對于他來說,我什麽也不是。

注:別問我這句古代魔文怎麽打出來的,就是臉滾鍵盤

往事重現2

躺在聖芒戈的那些日子裏,回憶總是支離破碎,毫無頭緒地湧進來。有時候日期和順序都是颠倒的。當一首歌的旋律突然在腦中響起時,一大段回憶又湧入了腦海。

Should auld acquaintance be ot,

and never brought to mind?

Should auld acquaintance be ot,

for the sake of auld lang syne.

我們出生在那個戰火紛飛的年代,我們相愛在那個生離死別的年代。

一束白色的光從放映機中射出來,穿過黑漆漆的影院,落在銀幕上。膠卷轉動起來,一幀幀地播放着黑白畫面。我依稀還記得1940那年上映的《魂斷藍橋》,還有那首我總是在唱着的Auld Lang Syne懷舊的旋律, 我喜歡的女演員費雯麗狡黠的臉龐在鏡頭前微笑。她斜睨着屏幕前的我,說着俏皮的情話,迷人的眼睛流光溢彩,帶着勃勃生機。這是陷入情網的年輕女人才有的光芒和活力。

男人的軍靴和女人地黑皮鞋紛紛踏過黑暗中的滑鐵盧橋,高亢的防空警報拉響了整座城市,探照燈掠過黑暗的泰晤士河水。引擎聲和汽笛聲,軍官的腳步聲和槍械碰撞聲,無線廣播嘶嘶的雜音響成一片。暗淡的酒吧櫥窗後面,小小的圓桌上有一把槍托擦得锃亮的少校配槍,一張邊緣泛起了黃,在軍衣內側溫熱的胸口夾層放了許久的照片。還有一只透明玻璃杯,裝着不加冰塊的龍舌蘭,米黃色的杯墊被香煙燙了一個洞。遠處偶爾傳來空襲的爆炸聲,女人在尖叫,玻璃杯輕輕顫抖起來。

夜色太迷蒙,記不住那麽多匆忙的腳步和用顫抖的手指在紅色公共電話亭裏撥出的電話。每一個燈光朦胧的夜晚,每一個霧氣彌漫的清晨,火車都會從冰冷的鐵軌飛馳而過,帶走了女人們數不清的等待和希望。

《基督山伯爵》裏頭說過,等待和希望,人類的所有智慧都在這四個字裏了。

我們無法改變這個時代。不過還好,我們還可以在時代的洪流中,做一個守護自己微小夢想的戰士。

一九四三,淹沒在戰火和眼淚中,想起來,似乎都是黑白無聲的悲傷,如同舊電影一樣的一幀幀慢速播放的鏡頭。就在希特勒的德國戰車席卷東歐,飛躍英吉利海峽空襲倫敦,把一群群猶太人趕進奧斯維辛的毒氣室時,從北歐的斯堪的納維亞半島,黑色恐怖在巫師世界像瘟疫一樣開始彌漫,蔓延了整個歐洲大陸。麻瓜出生的巫師,混血統,啞炮,他們喬裝打扮,拖家帶口,從北方寒冷國家往南方逃難。因為與歐洲大陸分離,英倫三島成為了整個歐洲中,蓋勒特·格林德沃勢力的唯一避難所。

1940年的夏天,我穿着一件心形領的蘋果綠連衣裙,外面套一件卡其色舊外套,放肆地高高坐在滑鐵盧車站的月臺頂上的橫杆上。腳上穿着一雙低跟黑皮鞋,仰着腦袋,一邊跟随者節奏一下一下地點着腳尖,一邊哼着這首我喜歡的麻瓜歌曲——

Should auld acquaintance be ot,

and never brought to mind?

Should auld acquaintance be ot,

for the sake of auld lang syne.

For auld lang sang, my dear,

For auld lang sang,

We’ll take a cup o’kindness yet,

For auld lang sang.

一輛列車到站了,休假軍人、傷病員、穿着白衣服的護士,還有提行李的腳夫擠滿了整個站臺。畫着濃妝的應召女郎不知廉恥地沖着每一位軍官眉來眼去,她們穿着低胸的襯衫,精致的頭發壓在小巧的貝雷帽下面,手臂上提着漂亮的手提包。大多數時候,麻瓜警察都沒空注意到我。他們趕我走的時候,我總是溜得飛快,從來都沒有被逮住過。

我實在不明白,在這樣紛亂嘈雜的倫敦,湯姆是如何靜得下心來讀書的。只要一開始沉浸到他的書裏,他就自動屏蔽了一切外界幹擾。在漫長的暑假中,我在外面到處閑逛,欺負流浪兒,偷麻瓜的電影票,湯姆則永遠都是坐在他那間狹窄的房間裏看書,手裏的羽毛筆在筆記本和書頁上刷刷地寫,黑色的筆跡挺拔有力。他看咒語書,魔法史,變形學原理,他對黑魔法的歷史和興衰熟悉程度就像對他自己的名字一樣。對于魔法界的政治體系,魔法部每一次制定的英國法修訂案,還有國際魔法合作公約這些玩意兒,他幾乎都可以倒背如流。

我不喜歡看書,我喜歡看着他看書。我覺得他是個自恃清高的書呆子,他從來不肯跟我去看麻瓜的電影,也不肯跟着我去滑鐵盧車站看熱鬧。他對北歐格林德沃勢力的關心比對一日三餐更多,我真不明白,一個在歐洲放肆的黑巫師和他有多大的關系。就算格林德沃有哪天殺到英國來了,去迎戰的也是魔法部和鄧布利多,和他這個學生有半毛錢關系。

我幾乎每天都會溜進孤兒院的後院,爬上那棵高大的榉樹,像一只猴子一樣攀在粗大的枝桠上,把三樓左邊第二扇窗戶給炸飛,然後滿意地看到湯姆生氣地從書本和玻璃渣子中跳起來,走到窗口,一揮魔杖修好窗戶,然後一把把我從樹上拽進屋。

自從那回我在防空洞裏親了他,我連着一個禮拜沒去炸他的窗戶。有一回,他在泰晤士河邊的橋洞找到我,陰着臉問我這幾天都上哪裏去了。

“蘭道爾家。”我扯了個謊。

“你躲着我。”他直接忽視了我蹩腳的謊言,一針見血地說。

我從橋洞裏跳出去,沿着泰晤士河岸往前跑去,想把他甩開。可是他一路跟着我窮追不舍,兩條長腿跑得和獵狗一樣快。我鑽進了一家麻瓜餐館,以為他應該不會追進來了。餐廳裏有個小小的舞臺,一個樂隊正在演奏爵士樂。我從一張張圓桌子間鑽過去,湊到玻璃窗前往外瞧,看看他是不是消失了。

“在找誰?”一個聲音在我身後傳來,我轉過身,吓得瞪大了眼睛,他那張放大了的臉就在我脖子後面,惡狠狠地瞅着我。

“幹嘛見我就跑?”他問。

我大咧咧地說:“因為我害羞。”

他猛地咳嗽起來,好像聽到了我的話後,被自己的口水給嗆着了。

“上回是你親了我,我又沒有親你。你還好意思說你會害羞?”他邊咳嗽,邊說,漆黑的眼底閃着捉弄人的光芒。

我氣急敗壞地一腳跺在了他腳上,提起裙子就跑,把一個正在吃飯的老女人撞得一頭栽在了她的牛肉炖菜裏。餐廳經理是個三十幾歲的女人,戴着一串醜陋的珊瑚項鏈,嘴上塗着厚厚的唇彩。她在我後面大聲地吼叫起來:“站住!喂!”

在那個老女人的咆哮聲中,餐廳經理在門口抓住了我,她嫌棄地看了看我亂糟糟的頭發,憤怒地說:“我現在就要報警!你這種野孩子就該被關起來!”

“你說的沒錯。”一個彬彬有禮,低沉好聽的聲音在我們身邊響起,我們都擡起頭,湯姆站在一邊,一臉真誠地說,指了指我,“她以前也偷過我的錢包。”

湯姆那張英俊的臉随時可以騙倒所有人。他那雙漂亮的黑眼睛閃着裝出來的誠實的光芒看着餐廳經理,餐廳經理立刻就笑了。

湯姆拉過我的手臂,瞪着我:“我上次就該把你送到警察局去了!”他邊說邊看着餐廳經理的手松開了我的胳膊,沖我大叫一聲:“快跑!”

不需要他再說第二遍,我們兩奪門而出,在漆黑的馬路上穿過散步的人群和出租汽車,然後在路邊跳上了一輛雙層巴士。車子開起來之後,我們兩都喘得上氣不接下氣,我看了他一眼,突然開始哈哈大笑起來。

他拉着我坐下,什麽也沒說就很自然地把我攏在懷裏。我們看着車窗外斯特蘭德街上的一排橘黃色的燈光,教堂裏晚彌撒的鐘聲和電車的聲音在當當地響着,呼吸慢慢平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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